3.5 复制命令
此命令将复制对象。要发出此命令,请转到默认(Home)选项卡,找到修改(Modify)面板,然后选择复制(Copy)按钮:

你将看到以下提示:
选择对象:
当前设置: 复制模式 = 多个
指定基点或 [位移(D)/模式(O)] <位移>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阵列(A)] <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>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阵列(A)/退出(E)/放弃(U)] <退出>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阵列(A)/退出(E)/放弃(U)] <退出>:
选择所需对象后,AutoCAD 会向你报告当前模式,本例中为多个(Multiple)。此模式意味着用户可以在同一条命令中创建多个副本。另一种模式是单个副本。第一个提示要求指定基点。然后 AutoCAD 会要求你指定第二个点以完成一次复制,然后重复该提示以创建另一个副本,依此类推。有三个选项可供使用:
- 放弃(Undo),放弃上一次复制
- 退出(Exit),结束命令
- 阵列(Array),使用距离和角度创建同一对象的阵列。选择阵列选项后,你将看到以下提示:
输入阵列的项目数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布满(F)]:
输入阵列中的项目数(包括原始对象),然后指定对象之间的距离。用户可以使用布满(Fit)选项指定总距离,AutoCAD 将把该距离平均分配到所有对象上。
选择基点后,光标形状将变为以下形状:

练习 3-3 复制对象
- 启动 AutoCAD 2025
- 打开 Practice 3-3.dwg
- 使用多次复制复制门,并使用阵列选项复制马桶(对马桶使用中点对象捕捉),以达到以下效果:

- 保存并关闭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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