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项目参数
- 项目参数是添加用户定义参数的完美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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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数有两种类型:
- 项目参数可用于明细表,但不能用于标记。
- 共享参数可用于明细表和标记。您也可以在其他项目中使用它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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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创建项目参数,请尝试以下操作:
- 在“明细表属性”对话框中,在 字段 选项卡中,单击 新建参数。
- 您将看到以下对话框;选择 项目参数 选项,如下所示:

- 在 参数数据 部分下,输入参数的名称,并在下拉列表中选择规程、组和参数类型。选择它是实例还是类型:

- 实例参数意味着对于图元的每个实例,此参数都会变化。类型参数意味着对于图元的所有实例,该参数都相同。
- 规程可以设置为:公共、结构或电气(在 MEP 中还有暖通和管道)。
- 参数类型指定它在 Revit 内部的存储方式:

- 下拉列表中的“组”参数将指定此参数在“特性”和“族类型”对话框中的显示位置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