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5 复制命令
此命令将复制对象。要发出此命令,请转到常用选项卡,找到修改面板,然后选择复制按钮:

您将看到以下提示:
选择对象:
当前设置: 复制模式 = 多个
指定基点或 [位移(D)/模式(O)] <位移>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阵列(A)] <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>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阵列(A)/退出(E)/放弃(U)] <退出>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阵列(A)/退出(E)/放弃(U)] <退出>:
选择所需对象后,AutoCAD 将向您报告当前模式,在我们的例子中是多个。此模式意味着用户可以在同一命令中创建多个副本。另一种模式是单个副本。第一个提示将要求指定基点。然后 AutoCAD 将要求您指定第二个点以完成单个复制过程,然后重复该提示以创建另一个副本,依此类推。有三个选项可供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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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弃,以放弃上一个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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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出,以结束命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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阵列,以使用距离和角度创建同一对象的阵列。选择阵列选项后,您将看到以下提示:
输入阵列中的项目数:
指定第二个点或 [布满(F)]:
输入阵列中的项目数(包括原始对象);然后指定对象之间的距离。用户可以使用布满选项指定总距离,AutoCAD 将在对象数量上等分该距离。
选择基点后,光标形状将变为以下:

练习 3-3 复制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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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 AutoCAD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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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 Practice 3-3.dw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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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多重复制复制门,并使用阵列选项复制马桶(对马桶使用中点 OSNAP),以实现以下效果:

- 保存并关闭文件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