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7 缩放命令
此命令将使用缩放因子或参照创建更大或更小的对象。要发出此命令,请转到常用选项卡,找到修改面板,然后选择缩放按钮:

您将看到以下提示:
选择对象:
指定基点:
指定比例因子或 [复制(C)/参照(R)] <1.0000>:
这里的基点是缩放点;所有选定的对象将相对于它变大或变小。使用复制选项可以复制选定对象,然后缩放它们。
选择基点后,光标形状将变为以下:

3.7.1 参照选项
如果您不知道作为数字的缩放因子,此选项非常有用。相反,您可以指定两个点来指示当前长度,并指定两个点来输入新长度。您将看到以下提示:
指定参照长度 <0'-1">:
指定第二个点:
指定新长度或 [点(P)] <0'-1">:
您可以通过输入来输入长度。如果您想使用两个点输入长度,您选择的第一个点将同时用于当前长度和新长度。请参考以下插图:

练习 3-5 缩放对象
- 启动 AutoCAD 2025
- 打开 Practice 3-5.dwg
- 使用墙的中点以缩放因子 = 0.9 缩放马桶
- 使用马桶的象限点以缩放因子 = 1.2 缩放水槽
- 使用参照选项缩放门以适合门洞
- 您将收到以下图像:

- 保存并关闭文件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