练习 4 圆心、起点、长度
绘制一段劣弧,圆心位于 (3,4),起点位于 (4,2),弦长为 4 个单位。
使用“继续”工具绘制圆弧
要创建与先前绘制的圆弧或直线相切的圆弧,请从“绘图”面板的“圆弧”下拉列表中选择“继续”工具;圆弧的起点和方向将取自先前直线或圆弧的端点和结束方向。接下来,指定端点以绘制圆弧。
提示
也可以通过先绘制一条直线或一段圆弧,然后从“绘图”面板的“圆弧”下拉列表中选择一个工具来自动调用“继续”工具。为此,首先绘制一条直线或一段圆弧,然后从“圆弧”下拉列表中选择任意工具(“圆心、起点、端点”;“圆心、起点、角度”;以及“圆心、起点、长度”工具除外);系统将提示您指定圆弧的起点。在此提示下按 Enter 键;“继续”工具将被自动调用,圆弧将连接到先前创建的直线或圆弧的端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