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建视图

新建视图

功能区: 视图 > 命名视图 > 新建视图 命令: NEWVIEW

如前一节所述,命名视图通常使用“视图管理器”创建。AutoCAD 现在提供了更简化的方法来创建命名视图。可以使用“新建视图”工具创建命名视图。使用此工具,可以保存新视图并管理其特性。为此,请从“视图”选项卡的“命名视图”面板中选择“新建视图”工具。这样做后,将显示“新建视图/快照特性”对话框,参考图 6-5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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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对话框中的选项已在上一节中讨论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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